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1-04-07 访问次数: 1242

一、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高校毕业生在芜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一)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自2013年起,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该政策与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对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该政策与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五、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六、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省内各高校,可依据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享受招聘会补贴。

七、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有哪些?

答: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八、高校毕业生在芜生活有哪些补贴?

(一)租房补贴。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在市区无房,实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和专科分别按基础租金(除家电家具、装潢装饰以外)的80%、60%、40%和20%给予补贴。累计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二)安居保障补助。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在芜湖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可以领取安居保障补助。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申请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注:本资料来源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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