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浏览次数:327
关于开展2026年“实习之星”暨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探索“实习-毕业-就业”贯通培养模式,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激励广大教师深耕实践育人,以高质量实习赋能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实习之星”暨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活动,选树实习先进学生典型与优秀指导教师标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通过选树一批扎根岗位、实绩突出、成长显著的优秀学生典型,发挥朋辈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摒弃“实习即打杂”“形式化实习”等错误认知,主动深入产业一线锤炼专业技能、积累职场经验,树立“实践长才干、实习促就业”的价值导向。选树一批履职尽责、育人成效突出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提升实习指导质量,带动全校实习育人工作整体提质,营造崇尚实践、以实习促就业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评选

(1)“实习之星”。全校择优评选16名,各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校级正式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实习之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26年在用人单位就业实习,累计时长1个月及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实习单位管理规定,无违纪处分记录,实习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

3.服从校企双导师指导,实习单位鉴定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4.主动融入用人单位,深度参与企业岗位工作或项目研发,承担具体实质性工作任务,实习产出清晰可查(如参与项目开发、技术改进、报告撰写、方案设计、市场运营等),个人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得到企业和导师的充分认可。

5.实习结束后,获得企业书面表彰的、产出可展示实践成果的;提前获得企业录用毕业即直接在实习企业就业的学生。(优先条件)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全校择优评选10名,各学院择优推荐1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候选人,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校级正式名单,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岗教职工,2026年引导、推荐、指导学生积极到用人单位就业实习;

2.落实校企双导师制要求,定期与学生、企业导师双向沟通,动态掌握学生实习进展、思想状态与安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的困难与问题,切实做好思想引导、学业指导与安全提醒;

3.所指导的学生实习表现优秀、实践成果显著,获得实习单位高度评价;

4.积极对接企业拓展实习岗位资源,推动冠名班、实习基地建设等校企协同育人,在促进实习与教学融合、实习与就业衔接方面成效明显。

5.所指导学生获得企业书面表彰比例较高的、所指导的学生提前获得企业录用毕业即直接在实习企业就业比例较高的、探索的“实习-毕业-就业”贯通培养模式典型的优先。

(二)宣传分享

(1)打造“实习之星宣讲团”。获评“实习之星”的学生全部纳入“实习之星宣讲团”校级宣讲库,各学院组织遴选的学生面向本学院低年级学生开展“实习之星・成长故事”系列分享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可采取主题班会、专场宣讲、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内容涵盖实习求职准备、岗位实操经验、职场适应技巧、职业规划引导、择业观念树立等方面,用真实成长经历发挥朋辈引领作用,引导低年级学生重视实习实践、明确职业发展方向。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担任宣讲团指导嘉宾,参与分享活动,传授指导经验与职业发展建议。

(2)开设“实习之星・成长故事”专题专栏。各学院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设“实习之星・成长故事”专题专栏。集中推送“实习之星”先进事迹、优秀指导教师育人案例;后续持续挖掘素材,将宣讲团成员成长经历、普通学生实习感悟、企业导师寄语等纳入专栏内容,形成系列化、常态化宣传态势。各学院每年专栏推送不少于10期,做到线上有故事、线下有宣讲,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校营造崇尚实践、砺能成才、以高质量实习促进高质量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报送时间

(一)报送时间:各学院请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完成院内遴选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报送材料:(1)学生类:《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实习之星”推荐表》、实习单位鉴定表扫描件、实习成果佐证材料(如项目参与证明、企业表扬函、实习报告、作品截图等须加盖学院公章);(2)教师类:《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三)报送方式: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师活11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QQ:36934176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71556。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遴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选树工作的育人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切实把实习表现突出、示范作用强的优秀学生和履职尽责、育人成效显著的指导教师推选出来,杜绝形式化推荐。

(二)以评促建,注重实效。以本次评选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实习过程管理,挖掘实习育人典型案例,完善实习育人体系,推动实习与就业深度衔接。

(三)严肃纪律,严把质量。严格审核参评人员实习真实性,坚决杜绝虚假实习、材料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实习之星”推荐表.docx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6
年10月22日